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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2018年 邓州市林业局 部门预算-凯发k8旗舰厅注册登录
发布时间:2018-07-3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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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2018年 邓州市林业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邓州市林业局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科)、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科(邓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邓州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和人事教育科。
下辖4个二级单位:邓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邓州市森林公安局、邓州市湍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和邓州市木材检查站(经费自理)。
2、单位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和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参与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预决算归口管理的局属单位预算,分别是:
①、邓州市林业局机关
②、邓州市森林公安局
③、邓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④、邓州市湍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总计1388.68万元,支出总计1388.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248.5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长-301.36万元,结转结余收入增长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 万元,非税收入增长(降低) 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549.88万元。
2、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138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90.8万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48万元(包括收费收入 0 万元、罚没收入 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收益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计划完成 0万元。纳入专户收入计划完成 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549.88万元。
3、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88.68万元,按照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749.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4%;项目支出638.8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46%。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27.4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5.8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9.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由于近年因公出国人次减少,2018年预算没有因公出国的项目,费用为0元;又因公务车辆改革,由原来改革前6辆减少到4辆,大大减少了车辆的运行经费,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辆的预算项目;公务接待费由于八项规定以来来访及接待的公务人次数较以往明显减少,2018年预算较2017年减少15.88万元,为 27.4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1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0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逐步公开)
1、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中央)172.51万元;
2、天然林工程区森林管护费(中央)65.4万元;
3、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9.7万元;
4、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236.4万元;
5、森林公安补助35.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91万元,省级配套17.96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邓州市林业局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科)、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科(邓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邓州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和人事教育科。
下辖4个二级单位:邓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邓州市森林公安局、邓州市湍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和邓州市木材检查站(经费自理)。
2、单位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和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参与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预决算归口管理的局属单位预算,分别是:
①、邓州市林业局机关
②、邓州市森林公安局
③、邓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④、邓州市湍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总计1388.68万元,支出总计1388.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248.5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长-301.36万元,结转结余收入增长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 万元,非税收入增长(降低) 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549.88万元。
2、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138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90.8万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48万元(包括收费收入 0 万元、罚没收入 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收益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计划完成 0万元。纳入专户收入计划完成 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549.88万元。
3、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88.68万元,按照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749.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4%;项目支出638.8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46%。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27.4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5.8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9.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由于近年因公出国人次减少,2018年预算没有因公出国的项目,费用为0元;又因公务车辆改革,由原来改革前6辆减少到4辆,大大减少了车辆的运行经费,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辆的预算项目;公务接待费由于八项规定以来来访及接待的公务人次数较以往明显减少,2018年预算较2017年减少15.88万元,为 27.4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1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0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逐步公开)
1、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中央)172.51万元;
2、天然林工程区森林管护费(中央)65.4万元;
3、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9.7万元;
4、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236.4万元;
5、森林公安补助35.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91万元,省级配套17.96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邓州市林业局 和 邓州市林业局机关 和 邓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和 邓州市森林公安局 和 邓州市湍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机关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金额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基金安排 | 专户安排 | 本级财力补助下级支出 | 上年结转安排 |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 | |||||||||
小计 | 财政拨款 | 收费安排 | 专项收入 | 罚没收入 | 收益安排 |
政府住房 基金 |
|||||||||
一、财政拨款 | 790.80 | 一、基本支出 | 749.80 | 749.80 | 749.80 | ||||||||||
二、收费安排 | 1、行政人员经费 | 267.72 | 267.72 | 267.72 | |||||||||||
三、专项收入 | 2、事业人员经费 | 429.96 | 429.96 | 429.96 | |||||||||||
四、罚没收入 | 48.00 | 3、公用支出 | 52.12 | 52.12 | 52.12 | ||||||||||
五、国有资本收益 | 二、项目支出 | 638.88 | 89.00 | 41.00 | 48.00 | 549.88 | |||||||||
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一般性项目支出 | 70.87 | 35.00 | 35.00 | 35.87 | ||||||||||
七、政府性基金 | 2、专项支出 | 568.01 | 54.00 | 6.00 | 48.00 | 514.01 | |||||||||
八、专户收入 | 2.1、政策性配套支出 | 277.61 | 277.61 | ||||||||||||
九、结余结转收入 | 2.2、事业发展专项支出 | ||||||||||||||
十、本级财力补助下级支出 | 2.3、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十一、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 | 549.88 | 2.4、偿债支出 | |||||||||||||
2.5、其他 | 290.40 | 54.00 | 6.00 | 48.00 | 236.40 | ||||||||||
本年收入合计 | 1388.68 | 本年支出合计 | 1388.68 | 838.80 | 790.80 | 48.00 | 549.88 |